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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带秤厂家对物料的检定流程

时期:2021-02-22 14:12:11 点击数:

一、一般检定:

对于物料的检定,皮带秤厂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符合说明性标记要求。

2、在皮带秤预期的正常使用条件下进行。

3、检定物料量不应少于较小累计载荷Σmin。

4、所用检定载荷应能代表皮带秤预期运行的物料范围和类型或预期运行的物料。

5、流量在较大流量和较小流量之间。

6、皮带输送机以每种速度(至少设一个为固定速度)或在变速输送机的整个速度范围内;

二、检定条件和检定物料:

对整体组装好并安装到预定地点的皮带秤进行的物料检定,皮带秤厂家应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并采用规定或将要使用的物料完成。

为做好重复性检定,每个物料检定应成组进行,即用同一物料载荷和其他规定的(尽量实际的)参数重复运行。

三、控制要求:

对于物料检定采用的控制方法应能确定检定使用物料的重量,且其误差不大于相关规定的自动称量相应较大允许误差的1/3。

如果没有一台具有够强的高分辨力的控制衡器,则可使用闪变点方法得到的具有较高分辨力的控制衡器。

皮带秤厂家对于控制方法应按下列要求执行:

1、对于自动运行的皮带秤,进行重要次数的检定并在较大流量、较小流量和中间流量的情况下记录所显示的重量

2、皮带秤称量的重量值是使用主累计指示装置时,检定开始时的示值与检定结束时的示值间的差值。

3、自动称量误差应是在上述1条件下,分离控制衡器上确定的检定载荷的约定质量真值,与在上述2条件下主累计显示器上取得的示值间的差。

鲁公网安备 37072402371076号